谈教会的传统问题
本文原刊于《举目》第9期
文/唐佑之
教会礼仪的传统
这是关于传统的问题,由于基督教的历史发展,在西方比较长久,教会就有了不少传统,传统不是都根据圣经,却有文化的影响。这些是否应该尊重?常成为争议的论点。其实这也是使徒保罗感到需要,应该提出争议,甚至加以劝戒的。
在致歌罗西教会的书信中,保罗坦诚地说:“你们要谨慎,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,不照着基督,乃照人间的遗传,和世上的小学,就把你们掳去……”这 是初期教会的现象。在教会中有不少犹太的基督徒。他们原有希伯来宗教的传统,他们遵行似乎非常自然,早已养成习惯。但现在他们处于希腊与罗马的世界,在思 想上难免受当时文化的冲击。希腊哲学若干论调,又有似是而非的逻辑,正是虚空的妄言及世上的小学,对信仰非但没有裨益,反而有所阻碍,徒增困惑而已。尤有 甚者,教会的运作很多都是“人间的遗传”,那些传统更是不值得那么认真的实行。例如犹太人行割礼的事,虽在他们看来是天经地义的,甚至外邦人要入教,也得 受割礼。如果只是人手所行的外表礼仪,那简直是无用且无稽的。真正使我们脱去肉体情欲的,乃是实际经历基督的救赎,与祂同死同葬且一同复活,有新生的样式与实际,才有真正的价值。
对我们今日的信徒来说,受洗的事就可讨论一番。人信主,必须受洗(或受浸)加入教会,圣经虽有记载,真义却值得研究。我们既非犹太人,也不是西方的背景,我们信的是基督,不是洋教,不必照洋教的传统。
受洗是外表的仪式,既是外表的,对内里的生命有什么影响?既是仪式,可有不同方式,不同作法,就没有绝对的标准。
水礼是用水,水只能洗去外面的污秽,对里面的罪污怎能洗掉?在教会历史中,有的教义看这仪式为“圣礼”(sacrament),就是水经过祝福之后就变了 圣,真能洗除罪行。圣餐中之杯与饼,经过祝谢后实际变成主的血与主的肉。例如天主教会望弥撒,神父只分饼,而他自己喝杯,免得不慎,浪费主的宝血,这当然 不是正确的道理,所以基督教会信仰纯正的,将水礼与圣餐,称为礼仪(ordinance)。虽然有“圣”的涵义,却无本身变圣的实际,甚至将圣餐正名为 “主餐”或“主的晚餐”、“擘饼”,这些都是象征,外表的礼仪以象征的方式,为助人联想,思念内在的意义。
也许你会说,既然是象征,不是实际,又何必需要形式呢?但是人需要有一些实物可以接触,或触摸的,借着这些容易促成内里的感受,日久就成为传统。主耶稣设立晚餐,目的为使信徒可以纪念 祂,所以单凭想像尚嫌不足。这晚餐的礼节是重复举行的,或每周或每月或每季,使信徒经常纪念。
至于水礼,并非经常在个别信徒身上重复,却在正式参加教会时的一种仪式,这是否一定要有的呢?其实也不是绝对的。譬如在耶稣钉十字架时,有两个强盗也同钉,有一个讥诮耶稣,另一个却受耶稣爱的感 召,而切实悔改,求耶稣在主的国度里接纳他。耶稣对他说:“今日你就与我同在乐园里。”(《路加》23:43)这强盗显然没有受洗。
救世军是不举行水礼与主餐,信徒信主后,在象征的军旗下向主誓忠,也是一种方式,一种仪式,一种传统,这是无可厚非的,不应批评。
那样说来,为什么大多教会仍举行水礼呢?因为这传统是主认可的,而且祂以身作则,留下榜样,我们可以效法。
这传统原是犹太人宗教的礼仪,当时有一位称为施洗约翰,他传悔改的道。他劝导悔改,并且以受洗的行动来表达内心的决意。当时耶稣也来接受水礼,约翰深知耶稣 没有犯罪,无需悔改,而且也意识耶稣是弥赛亚,降世成为替罪的羊,担当世人的罪孽,愿作祭牲。可见耶稣比他高,他怎么可以为主施洗呢?
耶稣表明祂的立场。祂受洗为尽诸般的义。祂看水礼不是仅仅为外表的形式,更有丰富的内涵。祂所解释“义”的含义。人本身没有义,是神赐给的,义是指身份与地 位,不再是罪人,而称为义人(称义),义也是行为与见证,有德性与德行,好如光一般照亮。别人看见信徒的好行为,就归荣耀给在天上的父(《马太》 5:16)。以这两方面的含义再以仪式来表达,可称为礼仪的义(ritualistic righteousness),可见耶稣接受水礼,是与世人(一般的罪人)认同。
耶稣受洗,还有两点值得注意。首先,祂受了洗,从水里出来,很可能是将全身浸入水里,于是有些教会以浸礼为传统,此外祂受浸,是进入祭司的职份(initiation into priesthood)耶稣受完浸,还有天上来的声音,印証祂顺服神的心:“你是我的爱子,我喜悦你。”(《路加》3:22)
关于水礼的仪式:浸礼以全身浸入水里,似乎更有意义,因为照使徒保罗的说法:“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,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。”(《罗马书》 6:5)祂在论水礼的道理,是让信徒明白。耶稣受礼,原是与罪人认同,现在信徒学祂的样式,与主认同,与祂联合,达到浸礼的礼仪之目的。全身浸入,表明同 死与同埋葬,然后在水里起来,表明与主一同复活,应有新生的样式。
当信徒信主之后,应有具体的表现,以水礼来说明蒙恩得赦的经验。所以有了这个步骤,教会就接受(或接纳)他成为主里的手足,进入教会的团体,有了属灵的契合。信徒必须有教会生活(在主耶稣的大使命中:《马太》26:19说明,这是第二阶段)。
所以照一般惯例,先有水礼,再有主餐,并非在主餐方面排斥信而未受水礼的人,教会历史中曾有重洗派(Anabaptists),因为有的人受洗时,还不知道 自己有无得救,所以一定要达到“信而受洗”的地步。许多教会强调“信徒水礼”(Believer's baptism),重点就是在此。教会为保持秩序,才重视信徒接受主餐。而以受过水礼为标准。水礼不能使人得救,仍只是象征的仪式,但至少是一种步骤,成 为历代的传统,有保留与持续的价值。
教会组织的传统
教会组织有必要吗?要研究这问题,还得从教会的性质看起。教会有 不少定义,其中有一个是极其丰富的内涵:教会是基督的身体,在保罗书信中屡次说明(《以弗所书》4:4,《哥林多前书》12:12起)教会是基督的身体, 祂是头,信徒是肢体,身体的运作是多方面的,也是互为连系,彼此配搭,行动就可自如。
基督是神的道成为肉身,祂的身体曾被钉死,第三天从死里复活。四十天之后,祂复活的身体,被接上升,然而祂的身体仍在地上,那是教会,教会是神的道继续成为肉身。
道为什么成为肉身?因为神要“道”成为十分具体,非常真实,极为实际的肉身,使人可以看得见,听得见,摸得着的。约翰说:“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神,只有父怀中 的独生子,将祂表明出来。”(《约翰》1:18),神的道是祂的生命,祂是生命的根源,祂是生命之主,这生命就以肉身表达出来。
肉身是生命的有机体(organism),机体必须以组织(organization)表达,这就是组织的功能,不能漠视。组织从一方面来看似乎都是人为的,但从 另一方面来看,却是神所许可的。有了组织与系统,方可建立秩序,有了秩序,方可促成和谐与合一,不然就会混乱,因此使徒保罗劝导哥林多教会的信徒:“凡事 都要规规矩矩的按著次序行。”(《哥林多前书》4:40)。
此处他论次序,是特别指恩赐而言。恩赐是神恩典的赐予,赐给人有不同的才智, 从事各样的工作,事奉(敬拜)神,服事众人,神的恩赐虽然不同,却照神的灵之心意来分给信徒的,凡是得救的人都有恩赐,但没有人具所有的恩赐,所以才必须 谦卑合作,互相信赖,发挥肢体的功能,这样教会的职事,才会井然有条,有条不紊,大家越用神的恩赐,多经操练,越发使教会兴旺与增长。如果不用恩赐,就会 失落(use or lose)。所以组织完善,领导有方,就使教会在宣教,布道,关顾的各样职事上发展而有效。
提到领导,是否因教会组 织而产生的特殊阶级,当然不是。说起来这仍是在于恩赐,在这方面又有论述:(《以弗所书》4:11-12):“祂所赐的有使徒,有先知,有传福音的,有牧 师和教师,为要成全圣徒,各尽其职,建立基督的身体。”这些几乎专为栽植专职的传道人。有的是使徒(建立教会),有的是以神对时代的信息,作先知讲道,也 有的专从事传福音的任务,有的专心牧养教会,照顾信徒的属灵生活以及教育事工,使众信徒都得装备(“成全”的字义)来建立教会。教会不只是机构,更是基督 的身体,见证主的生命。
教会领导的人,主要是牧师与执事。牧师大多为专职的,而执事大多是有教会以外的职业,在教会是所谓“带职事奉”, 或“带职服事”。其实所有信徒都是执事(从广义来说)。因为执事原意为“仆人”,连传道人也是仆人,其实领导,是借着服事(leading through serving)。每个人都应有仆人的心态。
在教会历史中,组织上有不同的演进。教会有执事,还有长老。牧师之上还有监 督,这绝不是建立教会的官僚阶级,而是使组织更加有效率。本来牧师、长老、监督是同义的(可参考《使徒行传》20:17、26)。牧师是恩赐(《以弗所书》4:11),长老指灵性(《彼得前书》5:1-3),为信徒师表,监督指工作(《提摩太前书》3:1起),可见属灵的生命还是最重要的。
教会组织与信仰有关,因为不同的教会有不同信仰的重点。基本的教义大致相同,但因时地文化等因素,日久成为宗派,宗派是历史之必需(historical necessity),有优点也有弱点,经过时代的考验,也在不断的改进中。我们大可不必以宗派为诟病,反而应取其所长,彼此勉励,甚至合作。教会与教会 之间没有竞争,只有合作,神的国度比各别的宗派与教会大,我们应该以宽容为怀。
结语
基督教是历史的宗教,自旧约希伯来民族历史的经历至神子基督耶稣降世成为历史的人物。祂复活升天之后,教会建立,也已经过二千年的历史,历史越悠久,变迁必频繁,传统一定更加丰厚。
有的传统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,如果我们仍那么重视,墨守成规,故步自封,那种守旧的精神并不可取,这就是保罗所否定的“遗传”,但有的传统,因有属灵的深度,应该保持,何况我们如要突破更新,必须继往开来,好的传统必发扬光大,不可否认其中的价值。
有些信徒由于以前缺少基督教背景,而对教会难免有批判的态度,或者因其他历史环境的影响,产生民族意识的情绪,也会提出困惑的问题。
我们的信仰,究竟不是宗教,而是生命。生命是动的,有其动进的力量 (dynamic)。德国神学家潘霍华(D. Bonhoeffer)因反对纳粹而殉道,曾提出“无宗教的基督信仰”(The Religionless Christianity)。我们可以明白他的论点理由,如果我们可以对传统的广续性,作客观的分析,就不致受后现代主义的主观心态了。
作者为华人教会知名牧者及作者,曾任神学院院长及教授。今年5月安息主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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